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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德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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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需要的材料请咨询苏州德仁 |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的材料请咨询苏州德仁,给您最专业的解答,最贴心的服务,欢迎您的来电。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核名需携带的材料
1.携带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名称核准登记表,书写内容:公司名称,类型,注册资本,公司注册地址、投资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额、出资比率;工商局核准名称后,名称是否可以使用,当场告之,若通过,3个工作日后领名称核准通知书。(各个区规定不一),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注: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申请名冠以“江苏省”的提交市局工商局审批,以上对于注册资本要求很高。名称冠以:“南京市”的提交注册地所属工商局审批。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5.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注:
a、《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可以通过南京工商局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b、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c、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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